【大河财立方 记者 司高妍 王磊彬 文 洪昊旸 摄影】 4月29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训支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胡奎介绍了《办法》立法背景及主要思路。

近年来,省司法厅积极开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立法工作,推动出台了《河南省保障税收服务发展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河南省标准化条例》《河南省促进创业投资发展办法》等一系列法规规章,健全完善了企业公平竞争、财政税收优惠、融资贷款支持、鼓励创新创业和标准化建设等方面政策措施,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减负纾困、健康发展。

“在此基础上,省司法厅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的工作要求,主动谋划命题了《河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支持办法(试行)》立法项目,这是全国首部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省政府规章,并被省委常委会列为重点立法项目。”胡奎表示。

专精特新企业是发展新质生产力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据胡奎介绍,在这次立法中,省司法厅除了书面征求行政机关、立法联系点、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外,还同省工信厅深入郑州、洛阳、许昌、新乡、鹤壁等地走访各类专精特新企业,和企业家面对面座谈,了解企业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困难,认真听取立法意见建议。

在立法审查阶段,省司法厅系统梳理国家关于专精特新企业的培育支持政策,积极吸收借鉴其他省市的经验做法,并邀请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有关专家参与立法论证。同时,围绕制定务实管用、操作性强的培育支持措施,组织财政、工信、金融、税务等职能部门召开了多轮协调会,进行立法协调。

胡奎表示,针对我省专精特新企业存在的企业规模小、总体数量少、创新能力弱、核心竞争力不强等短板,省司法厅结合河南实际,围绕“以更好更优更精准的政策红利,向市场主体释放政策高地的明确信号,吸引和培育更多的专精特新企业”这一目标,主要确定了以下立法思路:

一是树立鲜明导向,释放明确信号。通过立法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支持力度,营造更好更优的发展环境和创新氛围, 向市场释放明确信号,以专精特新企业的政策高地引导更多中小企业积极主动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发展道路,壮大专精特新企业集群。

二是突出梯度培育,推动梯次升级。根据专精特新企业中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针对每阶段企业的不同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分级培育,制定层次分明、相互衔接的培育措施,推动企业由低向高梯次升级。

三是注重精准扶持,确保落地落实。针对专精特新企业在发展中对土地、人才、资金、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的个性化需求,一方面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具体培育措施,另一方面鼓励省、市、县级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企业所属行业特点,结合实际开展精准服务,确保优惠政策让企业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得实惠。

“《办法》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省司法厅作为政府法治部门,将主动作为,发挥好法治宣传和督察作用,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执行好《办法》,用法治力量为专精特新企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生态,推动我省专精特新企业量质并举、能级跃升,实现高质量发展。”胡奎说。

【责任编辑:牛尚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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